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拉孜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,念青唐古拉山西部,东连萨迦县,西南接定日县,西靠昂仁县,北邻谢通门县。拉孜县历史悠久,地域开阔,交通便利,是日喀则地区西部七县必经之要塞,是日喀则西部大县之一,具有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。拉孜县高原奇特多样的地形,地貌和高空空气环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,形成了日照强烈,气温较低,温差大,雨水集中,干湿明显,冬春季少雨雪多大风的气候特点。五年气候可分为冬半年、夏半年、冬不太冷、夏不太热、日变化天、年变化小,春秋季气温升降缓慢,雨热同季,燥旱同季,冬春干燥且多大风,年平均气温为7.0。因高原奇异多变,气候、降雨量极不稳定,1980年降水量最多,达355.1毫米,1982年降水量最少,史有122.9毫米,全年降水百分之九十集中在6月至9月份,年降水天数平均为70天,日最大降水量为36.5毫米,冬春季节干旱严重,极不降雨雪,全年最多风向为南风,多集中在当年十月至次年四月中旬,年平均风速为3.1米/秒,最大风速曾达20米/秒,由于年日照时数高,风多风大,降水偏少,气候极为干燥,相对温度只有百分之四十,而空气温度仅为百分之十四。